普通話水平測試簡介
由於近年來,特別是九七年前後,香港各行業對員工普通話水平的要求越來越高。 而持有認可的普通話水平測試證書,對於求職及從事普通話教學工作的人士都非常重要。 有見及此,本會特舉辦普通話水平測試輔導課程,為學員提供正確的指引及輔導, 以協助欲報考此類考試的學員順利通過測試。
目前,本港及國家認可的普通話水平測試主要有以下幾種。
國家語委《普通話水平測試》:
以中小學教師;播音員;演員;節目主持;影視配音及相 關人員為主要對象。測試一律採用口試,內容包括單、雙音節 字詞;朗讀;判斷;說話幾個部分,測試的等級標準分三級六
等。測試詳情
教師語文能力評核 (普通話):
又稱“教師語文基準試”,該測試以中、小學教師為對象,旨在提供一個客觀的機制,以衡量中、小學普通話科教師教授該科的語文能力。評核分為“聆聽與認辨”;“拼音”;“口語”及“課堂語言運用”四個部分,語文能力分為五等,教師基本要求需要達到3等(即70分)以上。測試一般於每年二月舉行,除卷四“課堂語言運用”祇限在校教師參加外,其他三部分接受各界人士報考。測試詳情
港澳地區中小學普通話水平考試:
由北京大學語言教育研究所與漢語測試服務共同舉辦,專為測試港澳地區以及海外粵方言社區中小學生的普通話水平而設。測試分小學與中學兩檔,採用口試與筆試結合的方式,口試包括朗讀和說話,筆試包括聽力和譯寫部分。測試詳情
香港考試局《普通話水平測試》:
1.普通話水平測試
以本港操粵方言的人士為主要對象,測試分筆試及口試兩 部分進行,內容包括聽力;譯寫;朗讀;說話及會話。考生以 具中學三年級或以上教育程度為宜。此測試於每年七月舉行。測試詳情
2.普通話高級水平測試 (1992-2008)
以本港操粵方言的人士而普通話程度達《普通話水平測 試》及格或以上水平者為主要對象,考生以具中學五年級或以 上教育程度為宜。此測試於每年三月舉行。(考試局於2008年後已不再提供普通話高級水平測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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